徐凯,1994年5月4日出生于陕西省武功县,大专文化,农民。他隐瞒已婚事实,与董女士(殁年27岁)以男女朋友关系相处。
2020年5月初,徐凯以投资为由向董女士借款,并通过POS机刷卡方式分两次将董女士银行账户内的10万元转入自己银行卡中。因担心徐凯投资失败无法归还,董女士多次要求他还钱。
5月12日,董女士及其朋友到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分局李台派出所咨询索债事宜,民警建议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并当场打电话劝说徐凯尽快还款。随后,董女士和朋友离开派出所准备去法院咨询。期间,徐凯多次联系董女士,最终董女士同意见面,其朋友自行离开。
当天下午4点左右,徐凯驾车与董女士在杨陵区姚东村附近见面。二人因还款问题发生争执,徐凯掐住董女士颈部。董女士极力反抗,但徐凯持续扼压她的颈部,导致她机械性窒息死亡。之后,徐凯驾车将董女士的尸体运至兴平市丰仪镇堤顶路,抛弃在滩地草丛内。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处徐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徐凯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核准了对徐凯的死刑判决。2023年4月7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在杨陵区将罪犯徐凯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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